我爷爷有一公租房,我姐和我结婚后,户口和人就从此房迁出。 因母亲去世,父亲又另找了伴侣结婚后也搬出此地,户口也迁出,后来由奶奶与弟弟住此公租房,奶奶去世后,弟弟一人住,其交租金是弟弟,其承租人自然地就由出租人换成了弟弟的名字,他在此结婚十年后弟媳妇单位分了房,也没在此住,但户口在此,由弟将此房出租,其租金由弟弟所得,现在此房要拆迁并有很多的补偿,我父亲我姐和我三人应该都可以分得补偿,现在弟弟说他是此公房的承租人,此房的拆迁补偿由他所得,我感觉这不合理,他另有住房,再说此房是外公单位的公租房,此房变成财产时,其家庭成员都有享受的份额。 为此我想寻求律师的帮助 ,帮我们讨回这笔补偿款。 如果打官司我们能打嬴吗? |